項目立項申請報告又稱立項申請報告,項目申請報告是企業投資建設應報政府核準的項目時,為獲得項目核準機關對擬建項目的行政許可,按核準要求報送的項目論證報告。
根據國家發改委規定,項目申請報告是針對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核準制而規定的一個文體,凡是申請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須編寫項目申請報告。
項目申請報告是基于國家宏觀政策規劃、國家和地方中長期規劃、產業政策,分析項目設立的政策背景,根據主要工藝和裝置的技術資料擬定項目技術方案,根據項目涉及資源情況擬定資源利用方案,根據項目所在地環境現狀及國家、地方環保法規擬定環保方案,根據國家和地方社會、經濟發展現狀作出社會、經濟影響評價意見,是專門針對某個項目編制的專業申報文件,該報告的核心價值是:
——作為項目主審機構批復項目執行的依據;
——作為項目后期開展編制其他論證文件的依據;
——作為企業執行項目后期工作的依據。
《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》:對于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,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,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。其中,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(《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》)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準,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,均改為備案制。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。